实现轻罪治理的目的不仅在于惩治犯罪,更在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,及时修复受损社会关系。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主动适应犯罪治理新形势,依法能动履职推进轻罪治理。
5月17日上午9时,平舆县院对夏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狩猎一案举行公开听证。听证会由院党组成员、副检察长褚海霞主持,案件的承办检察官参加,听证员、侦查人员应邀全程参与听证。
听证会上,案件承办人对案件事实、情节以及拟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进行了阐述,听证员、侦查人员就法律问题和事实问题向承办检察官、犯罪嫌疑人进行提问和发问,充分了解案情、法律适用等情况,犯罪嫌疑人做了认罪悔罪陈述,并自愿接受行政处罚,按照狩猎的野生动物价值标准进行损害补偿,修复破坏的生态环境。听证员在充分了解全案的基础上,经过讨论和评议,一致同意对该起案件的三名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。
轻罪不轻视、小案不小办。在司法实践中,平舆县检察院持续探索轻罪治理新路径,最大限度释放检察听证轻罪治理效能,让公平正义可感可知可触。下一步,我们将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为抓手,统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、繁简分流、公开听证等制度机制,以办好案为根本,以促善治为延伸,为助推轻罪治理现代化贡献基层检察机关的智慧和力量。(徐磊)
关键词: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